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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岁少年束手遇害

1998-11-12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这是一篇读后让人感到非常沉重的报道,它的沉重远非小孩杀小孩那么简单,其深刻的社会内涵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。学生与学生相处,无论良莠,自成一个封闭的社会,而作为教师和父母,似乎殷殷关爱却不足以沟通师生、母子的情感……

1998年8月,一辆黑色轿车驶出北京西坝河小区。后排座位上靠坐着一对中年夫妇。男士45岁,叫余志平,是某国驻中国大使的翻译。女士叫何颖,是华亚旅行社某部主任。他们是要出远门。此番远行的目的地,是美国某中国领事馆,余是以工作人员的身份,奉调去那里工作。其妻何颖则以外交部借调的名义,随同前往。

起先他们天真地以为,只要波音757飞上蓝天,越过大洋,他们与身后土地上的那可怕的一幕的联系就会割断,然而他们内心深处的声音告诉他们:这不可能。

因为那不是创痛,也不是伤痛,而是毁灭。

孩子失踪

时间退回到1996年。

1月16日,北京崇文区某中学放学生一天假,在家写总结。这天,何颖、余志平夫妇照常上班,他们的儿子、初二学生余磊独自一人在家。13周岁的余磊是转校生。他转学前就读的那所中学,就在他家楼后不远处。

何颖和余志平都是80年代初留京工作的大学毕业生。婚后二人生下一子取名余磊。余磊是一个漂亮男孩,升初中后,虽然学习不大跟劲,但心地善良,乐于助入,老师有“宁愿自己吃亏,也不给别人添麻烦”的评语。13岁长到1.61米,发音也开始变粗。

父母上班去了,余磊在家中写总结。他心神不能安定。他有心事。若干天前,他曾经在路上遭到他转学前就读中学的三名男生的拦劫。三名男生与他年龄相仿,虽无过从,但有些面熟,三人向他勒索钱物,他悉数交出了随身带的钞票,但仍旧遭到了一顿拳脚。他哀求:“你们别打了,以后我每天给你们10块钱还不行。”

遭劫的那天,他父母看到他头部手臂上带伤,询问他伤是怎么来的,他支吾其辞,推称是跟同学踢球弄的。当晚余磊向母亲提出要去银行提取他自己存折上的150块钱,说有急用。何颖好生诧异,想不出儿子有什么急用。左盘右问,问不出个结果。为了解除这块心病,余磊曾经找到附近一带少年黑社会小头目,一个17岁的李姓的半大青年寻求庇护,并许以金钱上的报偿。可是他唯独没有想到的是向父母求助,向自己所在的学校求助,向治安部门求助,甚至家中不断开始短少万宝路香烟,父亲余志平问其究竟时,他仍然缄口不提自己遭到的威胁。

将近中午时分,防盗门被敲响了。余磊打开内门一看,见是打劫过他的三个前同学,他们身后还跟来一个11岁的小孩。三人声称来要钱。余磊说:“我现在还没有钱,这样吧,你们进来先看录像,用录像来抵钱。”他出于善意,引狼入室,并且拿来冰箱里的饮料、啤酒,小心招待。三少年提出缺下酒菜,余磊一听,颠颠地进厨房为他们切洗、料理。

三位入户勒索的少年,吃饱喝足后,便满房间转悠,翻箱倒柜,项链、戒指、进口相机、万宝路香烟,外带5块手表,都被他们翻腾出来,最后他们从顶柜上翻出了最近别人刚还给余家的2400块钱。

余磊见状情急上前说:“这些钱和东西都是我爸爸妈妈的,你们千万不能拿走,我爸爸发现这些东西不见了会不饶我的。求求你们别拿了。你们要的钱我攒了会给你们的。”

三少年之一从厨房抄起不锈钢菜刀,立在余磊的身后。为首的个头居中的一个丢了个眼色,面露笑容说道:“你跟我们走一趟,我们就把东西还你。”

走向林地之靴

三名少年强徒挟持他走出楼区大院,来到大街上。三凶犯招手叫住一辆出租车,架着余磊钻了进去。

出租车按照乘客的要求,开至亮马河畔燕莎商城后的一片林地停下来。这是闹市背后的一处人际罕至的地方,距一村落有二三百米,寒冷、僻静而肃杀。司机接过递过来的车费,开车走了。

6只穿陆战靴的脚裹挟着一双迟疑趔趄的脚,踩着隆冬的冻土和冻土上的枯叶,走向林地的深处……还有一双更小的脚跟在他们后边。

从寻找到查案

何颖、余志平当日晚回到家里,发现儿子不在,房门没锁,录像机开着,箱、柜、抽屉被人明显翻过,一片狼藉,儿子的小床上撂着自家的不锈钢莱刀。经检查发现家中少了钱物,他们不由倒吸几口冷气。

他们开始往儿子会去的地方打电话,问询跟儿子平常有联系的人,均无所获。他们的孩子从来没有离家出走、夜晚不归的先例,他们确信这回也不是,而是事出有因。第二天,何颖心怀侥幸地请班主任老师和余磊的同学协助查找,然后回单位上班。

下午,何颖在同事陪同下到管片派出所报案。听毕何颖的讲述,所长说:“现在出走的孩子很多,钱花完了,他自己就会回来了。”何颖再次陈述现场的情况。所长说:“24小时后还不见回来,再正式立案。”他随手开了一张接案单。最后派出所将查案之事交给了姓柳的警察。柳警察的太太也在华亚旅行社工作,沟通之后,公事之外又加了一层义务。

出事后的头3天里,何颖、余志平两人都竭力地往好处想,对亲子的生还怀抱着希望。到第三天时,余志平脑子里出现幻觉,幻觉示意他的儿子明天就会回来,他兴奋不已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希望沉入了河谷,他们心头恐怖的阴云越来越厚重。

终于从附近的几个目击的孩子的口中,得知若干天前余磊曾被几个人打过。他们说出了这几人的名字:一个叫张伟,一个叫李宁,一个叫刘增强。据几个孩子讲,这三个人经常结伙拦劫上下学的学生,搜身要钱。一次抢劫中,这三人将被劫者连砍了7刀。又一次抢劫中,他们将他人的面部踢伤,致人面部肌肉萎缩。

当天何颖一行人在柳警察的带领下,敲开了张伟家的门。进屋一看,这三人正关在房间看录像。桌上有喝剩的啤酒,烟灰缸中有冒着烟缕的烟蒂,茶几上有翘上去的光脚。

民警问:“你们见过余磊吗?”回话彬彬有礼:“叔叔阿姨,我们不认识余磊。余磊是谁?他出了什么事了?”民警说:“他人不见了。”“他会不会和他们学校的同学在一起?”三人镇定如仪。

他们表现得平静自如,笑容可掬,给一行人印象深刻。一行人离去时,他们说:“叔叔阿姨再见!欢迎再来。”隔时再见到他们,他们主动发问:“阿姨,余磊回来了没有?”

余志平在写给检察院的起诉书中痛心疾首写道:“他们神情自若,语气平静镇定,同时还编造出一个又一个谎言,虚构出逼真的假线索转移我们的视线……这是一伙何等凶残狡诈而老练的罪犯呵!他们抢劫杀人,沉尸鱼塘,却如此坦然自若,不露声色,其智力、身体发育之成熟,超出成年人的心理状态,即使是最凶狠狡诈、作案经验丰富的罪犯,也难与之相比。”

这天中午查案途中在街上餐馆吃午饭,柳警察忽然想起一个人来,他一拍脑袋,扣上帽子,说:“我们去找一个人。”他找的是一个姓李的高中学生,他是管片一带的少年黑社会的小头目。柳警察问:“你认不认识余磊?”李姓半大青年想想说:”我不认识。”柳警察拿出照片给他看,他一看说:“这小孩儿呀,我认识。他曾经找过我,他说张伟他们打他,要我做他的保护人。我说别看张伟才14岁,我惹不起他,有一回他把刀架在了我的脖子上。”

晚上大家聚在何颖家商量计议,细琢磨三个孩子不怎么对劲。明明他们打过余磊,为什么却说从来不认识?

张伟再一次被带进派出所,却什么都没从他嘴里掏出。

正在卡壳之际,星期日的中午,柳警察的BP机响了起来。是李某呼他,报来了线索:

——李某从张伟女友口中探知,前几天张伟送给她几瓶高级香水,并半真半假地对她说,他们把一个人给“做了”,女友表示不信。

——前面曾提到在三犯作案时,曾有一11岁男孩跟随。恰巧这小男孩与李氏厮熟。尽管在案发现场,他受到过威吓告诫:“说出去他就是你的样子。”但他还是向李某说出了事情的经过。

——李刚刚听说,张、李、刘三犯因分赃不均而打了起来。

线索来得正是时候。拘审张伟的时间已经接近24小时了。这下他就不用走了。当晚刑警队出动。

水落尸出恸肝肠

余磊的尸体从一个鱼塘中打捞上来了。

死者面部浮肿,伤痕累累,惨不忍睹,其脖颈几乎被一根陆战靴鞋带勒断,鞋带深陷于肉内。验尸结果令验尸官和刑警们大为吃惊:死者前后身的肋骨脊骨,全部被打折打烂,五脏六腑碎烂呈碎豆腐状,被打折的肋骨插进了心脏。

验尸官和警察们说,如此凶残的杀人方式连他们都不多见。记录在案的三犯供述的作案过程是:他们将余磊带入树林后先行将他击昏,再用事先买好的鞋带勒住他的脖子,令其窒息,继而三人齐上,用着陆战靴的脚,乱踹狼踩余磊的身体。

杀死余磊后,三人先于白天将余的尸体盖在乱草树叶之下,天黑后潜回,移尸至鱼塘,并在死者腿上绑坠上石块,沉尸于鱼塘的冰洞内。夜间他们拖尸体走过的路段上,留下了依稀可见的拖痕。

从眼泪到质疑

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我们的孩子连最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、危险防范意识都没有?为什么他们连起码的逃生抗暴能力都没有?而一任强徒摆布屠戮呢?当今的少年犯罪分子为什么会冷酷残酷至如此?他们凶恶的脾性和观念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起,经过什么样的方式、途径和过程内化进他们的性格灵魂之中的呢?

我们的学校从小就向孩子灌输正面教育,却从来不讲授抗暴御辱的道理和方法。怎样面对突然伸过来的魔爪,从天而至的灾难,以及防身之术,虎口脱险的智慧和技巧,这些都没有。如此性命攸关的事,似乎被清除在了我们学校的教育之外,以至于家庭教育之外。

从美国回来的人告诉我们,在美国的学校里,从小学起就有专门课程教给孩子,地震怎么办?遇到洪水怎么办?遇到飓风怎么办?遇到歹徒、遇到拐骗者怎么办?跟父母走失了怎么办?自己迷路了怎么办?他们课本上的课文,有一些就有专门讲述相关情形下的相关对策的。老师们不但讲解课文,还让学生们根据课文编排成戏,实地演习,加深理解,达到可以操作的目的。在美国有些学校里,设有空手道课、跆拳道课,甚至中国武术课。美国的教育界不否认自己的社会存在犯罪、存在罪恶,他们认为教给学生基本的生存防范意识,生存逃生技能,是教育义不容辞的工作。

犯罪分子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受害者缺乏基本的应对知识和技能。对于学而知之的孩子,这些都是需要专门教授的。

问题是从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的虚假性中派生出来的,孩子何辜之有?

无法否认社会变迁解组以来,风起云涌的逐物疯狂拜金疯狂,产生了他自然的结果。

拜金意识在少年犯张伟等人身上,表现为贪婪,表现为掠夺,表现为穷凶极恶;在被害人余磊身上呢,则表现为露富,表现为用钱换友谊,用钱买保护,表现为企图靠钱消难免灾。假如平日里余不是在人前花钱大手大脚,岂会引起歹徒的注意?招来杀身之祸?假如强徒们消费意识金钱意识淡化,怎么会去图财害命?

事件虽以杀人犯张伟、李宁被判无期徒刑,杀人犯刘增强被判有期徒刑20年,余磊的父母离京而划上了句号,但它留给我们的反思、警醒,却远没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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